據《商用汽車新聞》記者了解,貸款買車必須上全險,大部分運輸公司為了降低風險,都會自覺選擇購買全險,要求單獨購買交強險的用戶一般都是全款買車的個體運輸戶。甘先生跑運輸10多年了,已經先后淘汰了兩輛車,這次他購買了一輛東風天龍用來拉菜。甘先生告訴《商用汽車新聞》記者:“我開車10多年了,沒出過什么事故,覺得上商業險沒有必要。并且商業險中的一些險種對于卡車來說不太合適,比如車損險是管剮了、蹭了,對于轎車來說很管用,而貨車出現剮、蹭的情況,一般就找個修理廠修一修。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說法,需買交強險,必須同時購買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和車上責任險,我就要多交5000多元,我覺得這5000多元錢交得很不值!比欢氏壬鷩L試了好幾家保險公司,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最后甘先生只能無奈地“被保險”了一回。
對此,郝演蘇表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禁止保險公司拒保交強險,但是從目前來看,保險公司因為拒保交強險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的情況很少。因為保險公司往往會采用一些方法進行變相拒保。比如要求搭售商業險或是指出客戶有過肇事記錄,不予受理。這樣一來,法律就很難處理這一類問題。要想解決這一問題,應該從政府層面出發,設立獨立的交強險承辦機構,把交強險和保險公司經營的商業險分開經營;另一方面,從經濟層面出發,應該調整交強險投付費用,要使之和肇事記錄更加密切關聯起來,肇事記錄多的,保險費用要大幅度提高,這樣才能使出險率和賠付率有所下降,從根本上消除交強險虧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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