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問:我與李某達成協議,把自己的汽車轉讓給他,但未來得及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之時,李某駕車撞傷人,我是否要承擔責任呢?
雄志律師事務所王永艷律師答:你與李某雖未辦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登記,但你與李某之間已經以買賣的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所以你不用承擔責任,應由李某承擔責任,保險公司在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
本報記者李巖整理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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