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發布《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其中列舉了36種應快速處理的情形,其中33種應由當事人自行處理。為了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倡導駕駛文明,6月2日新浪汽車將邀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作客嘉賓聊天室,就33種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以下為本次訪談實錄。
主持人: 各位網友晚上好,今天我們請來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就快速處理交通事故和廣大網友進行交流。下面我們請今晚作客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談談這個新規定有哪些變化。
專家: 這次的新規定主要是因為5月1日人大出臺了幾個新的道路安全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還有《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因為這三個法規的出臺改變了以往事故處理的程序、原則,所以說我們北京市交管局相應調整了原來的快速處理的有關規定,出臺了一個新的通告,就是《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主持人: 上星期五在海淀區遠大橋的時候發生了一個事故,一個行人橫穿馬路時被捷達車撞死,后來這個車逃逸了。請您談談如果這個車逃逸了應該怎么處理,如果不逃逸應該怎么處理?
專家: 交通安全法對交通肇事逃逸有嚴肅的處罰規定,大家現在最關注的就是肇事逃逸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且吊銷之后是終生禁駕,如果涉及到一些罰款和刑事責任我們等一會再另說。剛才主持人也說了,如果司機撞了橫穿公路的行人,如果司機不逃逸的話,從事故的原因責任上來講,他的責任不會很大,行人會占比較大的責任。但由于他這種逃逸行為會消失一些證據,公安局的調查工作可能會無法進行下去,有些證據無法再查實,我們就推定他應該負全部的責任。客觀地講,應該是主要以上的責任。這樣他的責任會增大。責任增大進而帶來的后果就是他要負刑事責任,他會觸犯《刑法》第133條,他對行人造成的損失,民事責任也隨之加大了。剛才我們提到他有可能會被罰款,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再開車了。如果他逃逸了,保險公司會拒絕理賠。如果他沒有逃逸,保險公司會給他承擔一部分的損失,這樣他自身的損失就會小得多。如果他逃逸,保險公司不管他了,而且還會受到很多嚴肅的處罰。
主持人: 所以希望廣大的車友出了交通事故不要跑,跑了是沒有好處的。
專家: 沒錯。
網友:我前幾天在輔路開車,結果突然有一個人跑過來,撞在我的車前部,人沒事,但是跑掉了,我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專家: 這種情形也是比較特殊的情形,按照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如果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他要承擔相應的賠償損失的義務。當然,這起事故比較特殊,行人是沒有事情,他的車反而造成了損傷,我認為他應當報警。人跑了的話,警察來了,目擊者可以作證,警察可以給他開一個事故證明,因為他說的這種原因,造成了他的車損壞,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的。
主持人: 如果是他當時沒有發現,回家之后才發現呢?
專家: 這種事情就比較麻煩了,因為保險公司在工作中,有可能懷疑你的車不是這樣撞的,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他會懷疑是不是有騙保的情形。我們為什么不讓司機逃逸呢?就是要盡量減少自己的損失。
主持人: 還有大家知道的“碰瓷”,有的人專門以撞車為生,我們怎么對這類事故處理?
專家: 什么是交通事故?由于過錯和以外發生的交通事故,他這種故意,顯然不是交通事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事故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行人造成的,機動車將不承擔責任。
主持人: 還有一些網友比較關心,他“私了”了,保險公司管賠嗎?私了的情況有可能是一方負全責,如果達不成協議怎么辦?
專家: 我們講的33種自己私了的交通事故,其實在2003年的4月15號,北京市公安局出臺了一個通告就是關于機動車駕駛員自行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當時這個《通告》就已經讓大家可以私了交通事故,以前是29種可以私了,但現在擴大了。只要雙方當場記錄了交通事故事實,保險公司都會受理。據我們了解,在2003年通告之前,保險公司受理了很多很多自行解決的交通事故。
主持人: 這個不需要警察開單子嗎?
專家: 不需要,只需要公安局出示單子就可以。他只要填寫事故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發生的情形,以及當事人之間要簽字,共同確認。不需要一個文書,只要一張白紙通過記錄交通事故的內容,雙方簽字就可以生效。從民法上來講,這是一種合同,是協議書。
如果達不成協議,有兩種處理方式,第一,達不成協議,需要賠償方告沒有承擔義務的這方,也就是全責方,走民事訴訟。通過法院來判決。第二就是通過民警協助處理這個事情。
主持人: 如果警察來了,有一方是同意私了,但警察走后,他又不愿意負全責了,這種情況如何處理?
專家: 我們只要把相應的內容寫清楚了,你可以去法院,或者說你可以再報警,我相信公安機關會幫助大家解決這個問題的。
主持人: 最好是當警察面把這些東西都簽好了,然后上一邊挪車就可以了,還是先挪車,兩人再商量呢?
專家: 按照交通事故處理規定第12條,我們還是盡量要把剛才我說過的那些東西都填寫完,簽字了,再挪現場。剛才我們填的東西不涉及賠償責任,是把交通事故的情況寫清楚,再挪現場。前面的這些事情,是有一個法律依據了。
主持人: 給車友提個醒,先把交通事故的情況寫清楚,不然的話,如果一方反悔了,那就白撞了。
專家: 我還是相信大家的道德問題。
主持人: 如果事故雙方都有責任,比如說一方超速,應該怎么判斷?
專家: 《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有一個前提條件,僅造成車輛輕微損失且車輛可以照常行駛的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解決。網友提出的超速,我們一般情況下理解,超速的時候撞擊率比較大,損失比較大,可能不符合這個范圍。我們限速最低40,一般60或80,如果真撞的話,可能就不符合這個范圍。大家對超速的理解跟公安機關的理解不一樣,公安機關覺得你要超過這個速度限制。可能當事人覺得這個速度太快了,就過不去了,如果他開慢點就可以過去了。我們剛才提到《通告》中有36條中有一些是負全責的。
主持人: 新交法出臺之后,是以人為本,相對對司機方處罰的比較嚴厲。有的人覺得我開車了,就對我不公平了,或者說自己就要負全責了,您給大家做一下解釋。
專家: 這個并不是說司機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了,這只是體現我們國家法律中保護弱者的原則。你作為機動車方,你對非機動車、行人來講,你是強者。你的車壞了,但是行人卻傷了。你的機動車有保險,我認為你的交通工具是一種危險的運輸工具,會造成危險,所以我認為你的交通一出行就會有危險,就規定首先你要負全責,你要賠償非機動車、行人的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首先要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進行賠償。也就是說先是保險公司出錢,并沒有涉及到你的利益,超出部分怎么辦呢?如果是機動車原因造成的,還是由機動車承擔。如果是非機動車、行人造成的,我們會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就會按照事故的原因,降低你的賠償比例了。如果是非機動車、行人的全部原因造成的,你還不承擔責任了。這沒有給司機造成太大的壓力。我覺得對于北京的交通來說,這種管理更有好處,讓我們的司機更守法,這樣可能就會減少很多的交通事故、減少很多的損失。
網友:倒車的時候發生刮蹭,一個是倒車,一個是往前走。這個責任怎么分?
專家: 還是倒車的責任,因為倒車的時候必須要保證后面的安全。
網友:責任一方不同意私了,對受害方造成的損失,能不能對責任人提出賠償要求?
專家: 可以。如果因為他的原因造成你誤工,或者說使我的收入減少,老板扣了我的錢、扣了我的獎金,這部分是可以要求賠償的范圍。
主持人: 這部分是通過協調還是通過法律?
專家: 都可以。
網友:和特殊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可以私了嗎?比如說救火車、救護車。
專家: 如果特殊車輛不是在執行特殊任務當中,就是和普通車一樣的。如果在執行任務當中,用這種自行協商則會更好、更快。而且有法律規定,特殊車輛在路上行走,其他車輛應該避讓。
網友:事故私了在多少損失下可以進行私了?有金錢額度的概念嗎?
專家: 沒有,是根據情形規定的機動車之間僅出現車輛損失,且車輛能夠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因為現在的車檔次是不一樣的,一個小面和奔馳差很多,小面一刮蹭可能就會報廢,但奔馳刮蹭一道還可以照常行駛,但維修得好幾萬。這兩個車的性能上沒有問題,正常開、正常走。
網友:如果出現交通事故,至于賠償的價格,保險公司可以做價嗎?
專家: 如果去保險公司理賠的話,保險公司會給你做價,如果去修理廠的話,修理廠會給你做價。如果是很輕微的話,多了、少了,憑著自愿的原則進行協商就可以。
網友:私了互相簽字之后,又互不承認,怎么辦呢?
專家: 去法院,這個簽字法院是認的。
主持人: 請問私了單的格式可以獲取嗎?
專家: 從6月1號起,可以到北京市交管局領。
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發布《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其中列舉了36種應快速處理的情形,其中33種應由當事人自行處理。為了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倡導駕駛文明,6月2日新浪汽車將邀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家作客嘉賓聊天室,就33種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以下為本次訪談實錄下半部分。
主持人:對于非法穿越高速公路的行人,出現交通事故應該怎么處理?
專家:這種情況按照新的交通法,還是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首先要有第三者責任賠償范圍內賠償一部分,然后超出的部分就按照事故的原因、責任去分擔。這種情結可能非機動車和行人就要負很大的責任。前提是機動車沒有其他的過錯行為。比如說如果機動車司機又喝酒了,又沒有駕駛證,這樣就另當別論了。但如果是沒有過錯行為,那非機動車和行人就會承擔責任了。
網友:是否只能在北京車之間進行私了,如果北京的本地車和外地車發生事故,是不是也能進行私了。
專家:都可以進行私了,我建議大家,北京車之間有保險的,可以進行私了。如果和外地車,或者說軍車、武警的車輛發生事故的話,我建議如果私了,當場就把錢給賠了。這樣就給事故做了一個證明。
主持人: “私了”好象沒有提酒后駕車的事。
專家:《通告》第39條是規定了酒后駕車。第34條、35條、36條刨除在外,剩下的情節可以進行私了。其他的三種就是不能私了的了,第一種是無駕駛資格駕車,第二種是酒后駕車,第三種是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網友:4月10號發生的交通事故,是不是按照新交法處理?
專家:應該按老交法處理。
網友:如果權責一方不賠怎么辦?如果對金額有異議怎么辦?
專家:如果權責一方不賠可以到法院去處理,對金額有異議可以找交管所。
網友: 好多網友還提到“碰瓷”的事情,請專家建議一下應該怎么避免,發生這種事故以后,是不是請交通警察處理,還是去交通隊?
專家:大家開車經過人比較多的地方,或者說交通比較混亂的地方,大家盡量要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保證交通安全,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對大家都不好。如果發現對方行人或者是非機動車是故意造成這樣的事故,也就是說像“碰瓷”,這就不歸交通隊管了,如果他構成詐騙罪的話,則是由公安機關的其他部門去處理了。
網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應該怎么辦?賠償流程如何?
專家:跟發生事故都是一樣的,誰的責任就怎么賠。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因為有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應該在保險的范圍內進行先賠償。
網友:機動車和機動車之間私了比較容易,但如果碰著人就不太好私了,如果發生碰撞了人,應該怎么進行私了?
專家:我個人建議,如果碰了人,如果人受傷了就不要私了,如果這個人確實沒有什么事情,確實是沒有受傷,大家就可以商量商量,私了就可以了,但如果受傷了就報警,找警察解決。
主持人: 新交法實施之后,牛振華車禍身亡的事件造成比較大的影響。您有什么要提醒網友們的嗎?
專家:不要酒后駕車,因為每個人在酒后駕車的時候,自己的行為就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圍內了,這種情況發生,會加大對機動車的處罰。
網友: 沒有按私了解決,而是等交通民警來了處理的,是否要受到處罰?
專家:我們的法律規定,不是等交通民警就會被罰,交通民警來了之后,你還拒絕去挪,對這個事情還有爭議,那樣才會被罰。
主持人: 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情形有33種,比以前增加了4種。
專家:不能這樣理解,因為這次是按照新的法規重新進行了大量的調整。在繼承老的法規的原則下增加了一些新的,也不能完全說增加了這4種,有的時候還減少了一些。
主持人: 有沒有和老法規不一樣的,修改的有哪些條?
專家:我們以前說的是左轉彎車讓右轉彎車,這次是右轉彎車讓左轉彎車。
主持人: 還有其他變化比較大的嗎?
專家:基本上沒有了。
網友:請專家談談在這33條當中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應該有哪些?
專家:我最想提醒大家的是,這33條并不很重要,大家一定要在現場把我剛才強調的那幾條,事故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機動車牌照,保險憑證號,駕駛的情形一定要記清楚,然后雙方共同簽名。因為只要你把這個情形記下來了,不管是怎么樣的情況,都是有憑據可依了。
網友:交警在處理這些事故的時候,會把握什么原則?
專家:交警把握的原則在《通告》里已經寫得很清清楚楚。一方當事人有下列過錯,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承擔同等賠償責任。
網友:因為交通標志不清楚,導致的交通事故,責任在誰?
專家:我不太理解這個交通標志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主持人: 有些交通標志被樹遮擋了,可能看不清楚。
專家:這種情況以后會越來越少,我相信公安局、綠化、市政這些部門都會把這些工作做成重點,進行清理,不會給大家造成這樣的情況。
網友:連環追尾責任在誰?
專家:連環追尾的事故屬于比較特殊的事故,警察判定的時候,一個車追撞前車是后車的責任,這個車推著前面行駛的車,這樣就是第二輛車。第一輛車要賠第二輛車的尾部,第二輛車要賠第三輛車的尾部。
主持人: 請專家給我們解釋一些專業術語。什么是“快速處理”?
專家:從字面來理解是非常快,如果用法規來講,則是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
網友:如果出現了發生交通事故,應該按什么程序處理?
專家: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條,應當停車,保護現場,如果有人受傷,搶救受傷。如果雙方沒有受傷,僅是造成了車輛的損壞,雙方對發生事故的事實沒有爭議,符合33條中的一條,大家可以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如果不行的話,可以打電話報警。
主持人: 今天的聊天時間已經差不多了,非常感謝專家解答網友們的問題。如果網友還有什么問題,可以在網上進行留言。請專家再談談,車友在開車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
專家:從經驗所談吧,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因為違章、疏忽大意引起的,我提醒大家在開車的過程中不要“違法”,我們以前提到的“違章”,從今年5月1號之后,改成“違法”了。
主持人: 今天的聊天到此結束,謝謝廣大網友的積極參與。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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