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丟失:由快遞公司負責
2.破損:如果快遞公司交給買家的時候,買家當面驗貨發現破損,則損失由快遞公司負責。如買家沒有當面驗貨,之后才跟賣家聯系說有破損,那由買家自行承擔。所以賣家要在快遞單上提醒買家驗貨,寫上請親自簽收并當面驗貨,如有損壞請勿簽收,直接讓快遞公司退回。
1/對于托運合同中雖沒有公章,但根據合同法你們已存在事實合同,所以你的合同應該是有效合同;(即事實合同)
2/對于托運貨物在沒有清點完前不要簽字,因只要你簽了字就表示你已完全接收了貨物.如沒有備注異常,表示你接受目前所有狀態,且你們的合同也即為終止.
3/以你目前狀況,工商局應該不會受理,且此事件也非工商局管轄范圍,如果真的要找對方理論,只能聯系對方所在地的消協會進行調節.(對其予以上述,成功的幾率太小且還要搭上你的時間.覺得劃不來).實在不行只能默認;
4/以后如果還需物流服務,最好能夠尋找正規的物流公司,事先也要調查一下其信譽,在簽署合同是需小心,在簽收東西是需謹慎.免得落入同樣的處境.
不論你發的貨是在快遞、火車托運、汽運、空運、海運你拿好對方開給你的發貨單去找你發貨的單位,如果你發貨時已經交了保價費,對方會按保價說明的百分之多少給你賠付,如果沒有交保價費對方會按當時市場價的百分之多少賠付給你,這你要去找當事單位去商量,如果你只是收貨人沒有單句電話通知發貨人去找人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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