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國務院法制辦、交通運輸部負責人就《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介紹,車輛違規超限超載運輸,大大縮短路橋使用壽命,也嚴重威脅交通安全。為依法治理這一“頑疾”,條例總結近年來的“治超”經驗,加大對違規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力度。包括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吊銷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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