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落地后,禁止教培機構開展校外學科類培訓,但一些人有疑問,勤工儉學的大學生還能做家教嗎?日前,浙江政務服務網上,杭州市教育局就此類問題作出了答復。
9月8日,網民在浙江政務服務網留言稱: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想咨詢一下大學生家教是否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如果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進行家教,是否會因為違反政策規定受到處罰,處罰依據是什么?
9月10日,杭州市教育局答復稱: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第14條“從事學科類培訓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因此,不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不能開展針對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具備教師資格的大學生通過家教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也必須按照國家“雙減”相關政策執行。
此前,有著26年歷史的華東師范大學家教中心表示響應“雙減”政策號召,宣布終止家教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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