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月15日訊(記者 牟明善)省交通運輸廳昨日向全省各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及省內各家收費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發出通知,要求對當前持有省市相關部門證明、運送抗旱物資的各類車輛暫時免收通行費。
省交通運輸廳要求,對持有《山東省應急抗旱物資運輸專用車輛通行證》運送打井、發電等設備的車輛,暫免征收通行費,通行證有效截止時間另行通知。抗旱期間,運送抗旱物資的車輛憑各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令或傳真電報,暫免征收車輛通行費。調令或傳真電報應包括抗旱物資品種、數量、運送起止點、運輸車輛車牌號碼等內容。各收費站對持有通行證、調令或傳真電報的車輛,嚴格審核相關證件,審核相符的予以免費放行;審核不符、涂改證件或其他違反規定的車輛,全額征收通行費。高速公路入口收費員對符合免通行費規定的抗旱物資運輸車輛發軍車卡、按軍車鍵放行,出口收費員須收回軍車卡、按軍車鍵免費放行;各收費站須做好相關記錄,增強服務意識,結合現有“綠色通道”等專用收費道口,保證運送抗旱物資車輛優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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