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想用舊車車牌手續應該怎么辦?車主應該先對原機動車進行車輛過戶(轉移)、注銷(報廢)手續,之后6個月內,對新車進行外檢、注冊,同時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提交辦事民警即可。
問
市民袁先生:我有一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到今年年底就成黃標車了。因為黃標車不能在市區內行駛,所以最近我又買了一輛新車。舊車牌和我的生日正好同號,所以我特別希望新車能夠沿用舊車的車牌號。不知交管部門是否允許這樣做?如果可以,應該怎樣辦手續?
答
記者:記者咨詢了太原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業務科,工作人員說,新車可以使用舊車的牌號。首先要保證原機動車牌照必須是在自己名下,即,新車老車,車主必須同名、同姓、同身份證;二是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三是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如果這3個條件都滿足,新車就具備使用原號牌的條件了。車主應該先對原機動車進行車輛過戶(轉移)、注銷(報廢)手續。國產機動車過戶手續可到興華街九豐路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新晉祠路太原市車管所萬國分所辦理;進口機動車過戶手續需到太原市車管所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車主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6個月內,對新車進行外檢、注冊,同時寫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提交辦事民警。如果這些手續沒有辦完,車牌號會自動轉入數據庫,供其他車主電腦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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