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喜歡低頭看手機,這個習慣不僅對身體不好,還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目前,國內不少城市已經開始宣布,對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瀏覽電子設備的行人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近日,在天津就有行人接到了這樣一個處罰。據悉,這名行人當時正處在一個交叉口,在南京路由西向東過馬路時,他不時查看手機,行進速度明顯緩慢,差點沒能在一個燈時內通過路口。很快,他便收到了警告處罰決定書。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若干規定》第44條明確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第59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瀏覽電子設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全世界每年有超過27萬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時玩手機分散注意力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
根據國外一項新研究,在過馬路時用智能手機發消息的人,比在外出走動時打電話或聽音樂的人對安全的危害更大。
因為握著手機、忙著發消息的人過馬路前“明顯”不太可能左左右右看,而且發生碰撞和與他人或車輛擦肩而過的幾率也有所增加。那些忙于發短信的人過馬路的時間也更長,錯過了更多安全過馬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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