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行規定-天津市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通告
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按照《中共 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津黨發〔2013〕
19號)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 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 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 以內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時至19時,禁止貨運機動車 在外環線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節假 日除外)每日7時至19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 含)以內道路,實施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據上述第三條規定,按車牌尾號工作日(法定節假日 除外)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5組,定期輪換限行日, 分別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 的按0號管理,下同)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 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 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機動車車牌限行尾號與北京一致,如有變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
(二)公共汽車、班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班車證)、 長途汽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 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
郵政通行證);
(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 字號牌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
(五)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六、為方便群眾出行,公安交管部門為擁有同組和相同限制 尾號的單位和個人、家庭機動車變更號牌,并對持有自動擋準駕 車型且左下肢殘疾的駕駛人發放專用通行證。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個人名下有2輛(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 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二)屬夫妻雙方名下各有1輛或多輛機動車,且車牌尾號 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三)屬同一家庭(一個戶口簿內的家庭成員)擁有2輛( 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四)單位名下擁有2輛(含)以上機動車,且車牌尾號均 為同組或相同限制尾號的。
天津限行規定-天津外地車限行時間
天津市交管局局長苗宏偉宣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
天津市政府12月15日晚19:00將正式召開發布會向公眾發布,自12月16日零時開始天津實施無償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的限牌措施。2014年3月1日開始實施限行措施,每日和每周限行的尾號與北京一致。具體限行時間及區域為,外環線(不含)以內每周5個工作日每日7時至17時,按牌照尾號限行2個尾號。外地車實行工作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在外環線(不含)以內行駛。
天津限行規定-天津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機動車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機動車包括以下5類: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公共汽車、班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班車證)、長途汽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郵政通行證);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天津限行規定-天津違法限行規定
交管部門將采取加強路面治理、疏導以及電子警察開啟限行攝錄功能等措施,及時查處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對于未按規定時間、道路、區域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文簡稱“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法》第九十條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對于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根據《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依據《法》第九十條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同時,在外環線以內對于機動車違反尾號限行或外埠牌照機動車違反早晚高峰限行規定的,3小時以內駛出限行區域的,只記一次處罰。
中國目前車輛限購限牌城市包括:
北京、貴陽、上海、廣州、天津、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