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顧客購物免費提供的手推車大家都不陌生,有的家長不但用手推車裝載商品,還會將其當成兒童車使用,個別調皮的孩子甚至將手推車當“輪滑”,然而在方便和娛樂的同時,手推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近日,東海縣消協就接連接到兩起超市手推車傷人投訴。 常州手推車 孫女士的孩子不久前被當地一家超市的手推車給傷著了。她投訴稱,事發當天,她帶著孩子去超市購物,到了入口處像往常一樣,將孩子抱著放進車內,可剛推著小車沒走多遠,手推車突然失去平衡翻倒,車里的孩子也摔倒在地,碰到了額頭。一旁超市工作人員急忙趕過來與孫女士一起將手推車扶起,孩子額頭已經腫起了一大塊。后經檢查,是手推車的左前輪脫落造成側翻。 雖然孩子并無大礙,但一想到自己去超市購物,卻因為手推車質量問題讓孩子受了罪,孫女士認為超市沒有盡到保證顧客消費安全的責任,應該賠償。經東海縣消協工作人員調解,超市一次性賠償了她800元錢。 無獨有偶,東海縣的小周在逛超市時也推著手推車,他像往常一樣,推著小車小跑起來后,還利用雙手撐在車上,雙腿離地,借助慣性向前滑行,結果沒有掌握好平衡,摔倒在地,導致手腕扭傷。雖然受了罪,可小周卻沒有得到賠償,因為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是他的個人行為,與超市并無關系,因此這單就只能他自己去埋了。 常州手推車消協提醒消費者,手推車是超市提供的便民工具,僅限裝載購買的商品,讓小孩乘坐時,也一定要認真看管,防止出現意外。同時超市方面也應該安排專人定期對手推車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問題”推車“帶病”服務,給顧客造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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