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牌起源
2007年的好運北京奧運測試賽期間,北京開始單雙號限行。單號日子時候,只能車號的末尾數字是單號的私家車可以上路,雙號日子的時候,只能車號末尾數字是雙號的私家車可以上路。措施實施以后對城市交通擁堵起到緩解作用。2012年年10月,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將啟動2013年保障交通暢通措施的研究,評估特定時段特定區域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北京車輛限行規定-北京車輛限行范圍/限行時間段
公務車:停駛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停駛時間為0時至24時。
私家車:限行時間段為周一至五的早7時至晚20時,限行范圍為五環路以內(不包括五環路主路)。
北京車輛限牌規定-每13周輪換一次停駛日
(一)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二)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北京車輛限行規定-不受措施限制的機動車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北京限牌規定-北京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降低汽車污染物排放和確保首都交通安全順暢,市政府決定自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范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5和0(含臨時號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輪換從2014年4月14日起,具體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二)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三)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非本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北京限牌規定-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有關安排,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經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4月11日起,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對于本市核發號牌的機動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每天6時至23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二)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以下簡稱“黃標車”),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關部門不予辦理營運證和通行證。
(三)本市黃標車按車輛注冊月份每3個月進行一次尾氣排放檢測,檢測不合格車輛不得上路行駛。
檢測時間按照車輛注冊登記對應月份進行。具體如下:初登日期為1、4、7、10月的黃標車每年1、4、7、10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初登日期為2、5、8、11月的車輛每年2、5、8、11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初登日期為3、6、9、12月的車輛每年3、6、9、12月分別進行尾氣排放檢測。
二、對于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機動車,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1.初次辦理的,須到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辦理有效期為7天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進京通行證件應放置在車輛前風擋玻璃內部左下側。
2.初次辦理進京通行證件時,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5)經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外省、區、市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還需提交登記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危險品運輸資質憑證。
3.初次辦證后延期或者再次辦理的,經審核在京期間存在未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應當將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方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4.下列進京機動車,無需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1)已經領取外埠客運通行證的長途客運汽車和省際旅游客運汽車;
(2)已經領取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爆炸品通行證運輸爆炸品的車輛;
(3)已經領取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許可證的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
(4)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二)每天6時至24時,禁止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三)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載客汽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方式執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五)掛車以牽引車(指有動力的拖車)車型和號牌為準進行管理。
(六)對于外省、區、市黃標車,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全天禁止進入本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行駛;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七)下列進京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2.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游客運車輛。
三、未粘貼環保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
四、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繼續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五、遠郊區縣城關鎮黃標車禁行及其它機動車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范圍,由遠郊區縣政府負責確定并對外公告,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區域周邊設置禁令標志。
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對于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處罰措施
北京交管部門修改了電子監控系統和民警現場執法系統,實現對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進行連續拍攝和連續處罰。交管部門表示,連續處罰并非不間斷處罰,對于確屬忘記限行日,無意開車出門的車輛,在接受了一次處罰后3個小時內,司機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無論是電子監控系統還是路面民警均不會對司機進行二次處罰。但若司機在一天內連續出行,則會被連續處罰。無論違反限行規定行為次數多少,一天內只進行一次“罰款100元、不計分”的處罰。一些司機便鉆了這個空子,拿100元罰款當做限行日的通行費,甚至出現“400元包月”的說法。
北京貨車限行規定
2014北京貨車限行規定你了解多少呢?《通告》指出,每天6時至23時,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范圍由四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重量8噸以上載貨汽車通行的時間,也由每天6時至22時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而每天6時至24時,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的禁行范圍由五環路以內道路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下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2014北京貨車限行規定。
2014北京貨車限行規定:貨車禁行范圍擴至五環內
27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自今年4月11日起,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并與新一輪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實施。
通告中稱,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且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時,市民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4月11日起禁行范圍擴大
《通告》指出,每天6時至23時,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范圍由四環路(含)以內道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重量8噸以上載貨汽車通行的時間,也由每天6時至22時調整為每天6時至23時。而每天6時至24時,外省、區、市載貨汽車的禁行范圍由五環路以內道路擴大為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黃標車禁入六環仨月一檢
此外,黃標車禁行范圍在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的基礎上,增加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區、市黃標車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另外,本市黃標車的尾氣排放檢測由半年一次縮短為3個月一次。
進京證有效期最長7天
《通告》中還稱,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而初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為7天,須到本市各進京檢查站或者辦證處辦理。此外,當證件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時,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2014北京貨車限行規定:外省市車限行措施不變
相對以上變化,外省、區、市進京載客汽車的限行措施將維持不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外省、區、市載客汽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方式執行。
據了解,對于機動車違反《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將被依法處罰。
中國目前車輛限購限牌城市包括:
北京(限購開始時間:2010年12月23日)、貴陽(限購開始時間:2011年7月11日)、上海、廣州(限購開始時間:2012年6月30日)、天津(限購開始時間:2013年12月16日)、杭州(限購開始時間:2014年3月25日)